本報特約評論員 傅達林《中國青年報》(2014年12月04日01版)
  美國曆史學家查爾斯·A·切拉米寫過一部暢銷書:《給美國以靈魂:兩個年輕人和美國憲法的故事》。書的主旨在於描述美國憲法的歷史,但作者把筆觸放在了當年的兩個年輕人身上:32歲的亞歷山大·漢密爾頓和36歲的詹姆斯·麥迪遜。兩位年輕的開國元勛,引出了一段扣人心弦的制憲故事,也催生了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成文憲法。
  引起我興趣的不是憲法如何賜予美國靈魂,而是在美國立憲的諸多巨匠當中,切拉米為何偏偏選擇寫兩位“年輕人”?這是否暗含著青年與憲法之間的“特殊關係”?這讓我想起中國的梁啟超,“少年強則國強”的錚錚之言至今仍激勵著青年為國奮鬥。其實,梁啟超是一位憲法學人,他在29歲即創作《新民說》,旨在為中國立憲政治開闢一條切實的道路,所謂“新民為今日中國第一急務”,點出了青年成為新民對於國家憲法政治多麼重要。
  如果把人類的立憲史描述為一部圍繞權利的鬥爭史,那麼史冊上熠熠生輝的那些典範,往往與青年有關。馬丁·路德·金34歲發表《我有一個夢想》的演說,為黑人爭取平等權;獲得2014年諾貝爾和平獎的馬拉拉·優素福·扎伊年僅17歲,一直為兒童的受教育權而抗爭……在立憲、立國的道路上,無以數計的青年以滿腔熱血與激情,以對自由的無比熱愛,成為驅動歷史的“火車頭”。
  告別了救亡的危機和革命的激情,今天的青年依然是推動社會進步、塑造立憲政治的重要力量。因為青年對於人的尊嚴最敏感,青年最看重人格的獨立,青年的內心最嚮往自由,青年最不能容忍壓制與專權,這種秉性與憲法的精神“心有靈犀”。無論如何界定憲法,她都與一個國家和民族對於自由的理解有關,與我們希望怎麼安頓人的尊嚴和權利有關,憲法和法治說到底就是保障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。我們之所以把國家的未來托付給青年,不僅因為在時間長河中青年必將擔當大任,更因為今天青年的憲法觀、權利觀、自由觀、法治觀,將直接塑造明天國家的政治和法治圖景。
 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,人民的平等意識、自由意識和權利意識日漸強化。1982年憲法四次修改,無論是經濟改製、人權入憲還是保護私產、依法治國,都在不斷吸納人民在改革開放中釋放出來的“闖”的精神,將權利與自由的成果合法化、正當化。到今天,憲法有理由成為中國人民的最大共識,成為青年自由精神的皈依,成為中國青年施展抱負的精神指引。
 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潮流中,在中國憲法走進生活的歷史性時刻,青年擔負著什麼樣的責任?青年一代要重新認識中國,認識憲法,在內心與憲法展開對話,去發掘激活憲法、實施憲法、護衛憲法的自身能量。
  其實,中國憲法實施和法治建設面臨的最大障礙,不在體制機制,不在制度規範,而在人心,在文化心理。一代代口授心傳的政治規則,千百年積澱的人情倫理,現實中彼此參照的經驗遺傳,都在一定程度上構成憲法和法治的文化障礙。改變這種內層障礙,實現憲法和法治生態的轉型,需要一種“代際更替”。如果今天接受憲法精神洗禮和法治熏陶的人,進入體制和政治生活中便將其拋之腦後,那麼憲法便難有權威,法治社會便難以成形。走出這種文化上的心理依賴,需要在代際更替中去塑造今天的青年,給予他們以靈魂。
  梁任公當年感嘆,“苟有新民,何患無新制度、無新政府、無新國家?”時至今日,這種“新民觀”某種意義上仍是中國法治道路上的短板。青年的公德心、權利觀、自由觀、憲法觀如何,將直接決定中國未來的制度、政府、國家以及人民福祉。因此,在憲法知識的傳播普及中,我們或許需要反思:該如何觸動青年對憲法的興趣?如何讓青年在憲法教育面前由被動變為主動?如何從現實生活中培育他們的公民責任?如何讓蘊涵於憲法知識背後的精神感染到他們?如何讓他們的激情和創造與憲法精神相得益彰?
  答案永遠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,但道理卻在歷史與現實的映照下無比清晰:憲法是國家政治永葆青春的密碼,而青年就是憲法精神永不流逝的傳承者。在青年心裡建立起個人與憲法的牢固關聯,讓今天的青年擁有憲法之靈魂,明天他們便能把憲法精神灑遍天下。
  以此獻給新中國第一個憲法日。  (原標題:青年憲法精神塑造未來中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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